北京市贯彻《质量发展纲要》(2011-2020年)动员大会昨天召开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北京正在研究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助机制,即一旦遭遇产品质量出问题、企业又无力赔偿,受害者仍能得到救助。其中,备受市民关注的东莞电梯安全正在研究引入“强险”制度。
事故受害者将有救助
据悉,北京市正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、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等,以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、及时的补偿。
据介绍,“保险”或成为多元救济机制的一种。如备受市民关注的电梯安全问题,北京市正在研究由物业等运营单位购买商业保险,类似于汽车“交强险”,一旦出现事故,赔偿将有保障,目前这种方式正在积极研究中,力争尽快出台。
将设立“市政府质量奖”
据悉,北京还将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,设立“市政府质量奖”,定期表彰一批质量长期稳定、技术标准水平领先、市场占有率高、消费者满意、信誉度高的先进企业,鼓励全社会重质量、讲诚信、树品牌。
据介绍,“市政府质量奖”将借鉴“国家质量奖”和“欧美质量奖”的模式,尽快研究并实施,质量奖的评选周期为2年,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,确保入选企业的品质。
此外,将建立质量信用评价体系,建立质量失信“黑名单”并向社会公布,加大对质量失信的惩戒力度。
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
据了解,北京市《质量发展纲要》实施意见,还首次明确了“企业作为第一质量主体责任者”,即“企业生产合格产品在前,政府监督在后。”即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,企业有义务生产合格的产品,并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。”
此外,还将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,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区县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,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,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。